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(集合15篇)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,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,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我的姑姑给我买了两只可爱的小乌龟。我高兴极了,给它们分别取了个名字,一只叫“小绿豆”,一只叫“小红豆”。
这两只乌龟龟壳都是深绿色的,因为它们还是幼龟,所以龟壳还没有长硬。椭圆形的龟壳大约有4厘米那么长。它们的头上都有比黑芝麻小的小眼睛,还有两个小红点。它们还长着一条短小的尾巴,还不够1厘米长呢!它们的腹部长着六边形一样的青绿色的花纹。
我在鱼缸里放了一点水,让它们得到滋润,它们喜欢在鱼缸里晒太阳,有时候甚至可以一动不动地呆一个上午。
每天我都按时喂食龟粮,但是每次只能喂十几颗,姑姑说:喂多了,它吃撑,甚至会撑死。我一喂它们,“小绿豆”和“小红豆”就会一改温和的样子,马上活跃起来,快速抢食。有时候,它们还会打起来,但最后又重归于好。它们会用小瓜子来给对方挠痒痒,十分有趣。等它们吃饱后,我会把它们拿出来散散步,消消食。谁知道,这两只调皮的小乌龟却快速跑走,稍不留神就找不到踪影了。有时候,它们会撞到墙后就翻倒了,然后挣扎几下,又翻过来了。我和姐姐喜欢让它们比赛,我们一起喊“一二一”,然后让“小红豆”和“小绿豆”比赛,但它们似乎商量好了,要共同进退,谁也没赢过谁。
我十分喜欢“小红豆”与“小绿豆”。
看!那里有一只“狐萌(獴)”,“狐猛(獴)”!瞧他那一副萌样:一身金黄金黄的绒毛,让人忍不住上前摸一摸。再看那犹如胡萝卜的脸形,简直是来搞笑的。哇,那眼睛小如弹珠,鼻子尖得跟矛一样,还有嘴巴和耳朵就更不用说了,肯定也是一绝呀!
咦,那“狐萌”表情怎么这么奇怪?瞧,它正在夕阳下放哨呢!在夕阳的照射下,宛如带着天使般金灿灿的光环。呦,你给谁行大礼呢?眼睛瞪那么大,笑得嘴巴都成月牙了!再看看你就像狗一般在讨人欢喜呢!唉,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。
啊!吓我一跳,你这个“狐萌”应该叫“狐猛”才对。刚刚还这么和谐,一下子又冲了出去。我赶紧跟了上去想一探究竟。
来到一片布满洞洞的沙漠,只听一阵“沙沙”声,我回头一看,吓了一跳,那只“狐猛”正在和一只身体火红,尾巴蓝色的蝎子战斗呢。从书上所得的知识来看,这应该是一只有毒的蝎子。只见“狐猛”眼睛瞪得老大,这可不是刚才的呆萌,这是死神的怒火!慢慢的蝎子可能是累了,放松了警惕,只是短短几秒,“狐猛”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蝎子咬住,吞进了肚子里。哎呦,那又来了一只,“狐猛”看到后就扑了上去,可这一只比刚才一只灵敏多了,东窜西逃就不见了,这可把“狐猛”气坏了,看看它那双眼睛都快眯成缝了!
哎,难道狐獴也有人类性格分裂这种病?
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乌龟,乌龟是爬行动物。今天我就来写一下乌龟。
我有一只小乌龟,名字叫乐乐,我把它养在盆子里。乐乐的四肢又短又粗,头上光溜溜的。它的脑袋圆圆的,连接着脖子,身体的上面有一个椭圆形的绿壳保护着它。它的眼睛圆鼓鼓的,小鼻子是凹凸的形状,脸上最明显的就是它的嘴巴了。
有一次,我给乌龟乐乐换水时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。我先把水接好,然后把盆子端到洗手间里,接着把乐乐拿出来,没想到乐乐竟然趁这个时候跑了。我赶紧去捉,谁知乐乐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,东跑跑,西走走,我怎么也追不上它。最后,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追上了乐乐,然后把它放回了它的家。我心想:终于消停了!再看看乐乐,它好像在笑话我:“呵呵,你跑得真慢。”“乐乐,你等着,下次,我不会输给你的。”我不服气地说。我使劲拍了一下乐乐的乌龟壳,乐乐把它的头、四肢都缩进去了,好久都没有露头。“嘻嘻,这样你都害怕,知道我的厉害了吧!”我笑着说。
大家看我的乌龟有趣吧,我喜欢我的乌龟!
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大象!
它魁梧的身材,大耳朵,长牙齿,我最喜欢的就是它的聪明!
大象是很聪明很通人性的动物,在长沙动物园,我和大象来了第一次亲密接触,我坐在它的背上照相,它太高了,上不去,它的驯养师就叫它蹲下,它也晃着它的小脑袋,慢慢地屈下了它的后蹄,照完像它就缓缓地又蹲下它的后蹄,把我放下来,动作轻极了,面对这么大一只动物,我居然一点都不害怕,在驯养师的指导下,我还摸了它的大耳朵,它害羞地扇了扇它的耳朵,可爱极了!
从那以后,我就喜欢上了大象!
我喜欢性格古怪的猫,也喜欢漂亮的白鹅,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忠诚的小狗。
在我过生日时,我要求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,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,叫旺财。旺财长得有一点胖,它的毛是黑色的,耳朵尖尖的,牙齿也很尖,很像一只军狗。
旺财特喜欢吃肉骨头和麻辣之类的食物,它的嗅觉也很敏锐。记得有一次,妈妈买了一包麻辣,却不让我吃,我就和旺财说:“旺财,我们是好兄弟,对吧!你能帮我找包麻辣吗?我也会分你一点的!”听到有吃的,它就像打了鸡血一样,开始了寻找。果然,狗的鼻子就是厉害,一下子就被它找到了。我高兴的给它分了两片,它一下子就全吃完了。为了感谢它,我又奖励了它一片。
旺财还喜欢踢足球,经常让我带它一起去后院踢足球。如果它接到了足球,就会得意洋洋的站在球上,看着我。如果它没接到,就会冲着我大叫两声“汪汪”。我们玩得可开心了!
人生是有聚终有别的!有一次,奶奶来我家的时候,把旺财看成了野狗。结果奶奶一不小心用扫把打死了旺财,因此我还大闹了一场,妈妈说会给我再买一只更好的小狗。可是,别的什么都不能和它比呀!在我心里,有一种强烈的悲伤感。
现在看到街上的流浪狗,我都会想起旺财。如果能看着它成长,我会很开心的!
旺财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一段开心,也留下了一片思念。
今天早上,我和父母去叔叔家玩,一路想着我小时候去叔叔家看见的那只小猫还在不在。
我们到达了叔叔家,一打开门,就看见小猫坐在门后,我开心的把它抱了起来,之前的小不点儿居然长成了大猫。小猫左眼黑右眼白,身子胖胖的,白色的胡须向上翘着,机灵的猫耳朵能听到两米远的声音。
大猫最喜欢玩毛绒球,爪子将绒球滚来滚去,中午吃饭时我把餐桌上的鱼放到它的碗里。小猫居然还把鱼骨头吐出来,还有就是猫居然还跳到到沙发上大便。叔叔在那里处理小猫的便便。我和小猫出来玩,我和小猫在花丛中奔跑,累了我们躺在草地上。
天黑时小猫坐在墙角,仔细的观察有没有老鼠?突然一只老鼠跑出来了,小猫猛的冲过去,老鼠听见了声音,往老鼠洞里跑,小猫已经追上了一伸前腿把老鼠按在了爪子下面……
我们在叔叔家玩得非常开心,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只小猫的。
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,有一间猫咪咖啡馆儿。我是那儿的常客,因为只要我能按时完成作业,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去撸猫。
在所有的猫里,我最喜欢的那只猫叫大喜。他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狸花猫,绿色的眼睛很亮很精神,身材健硕,毛色油亮油亮的。抱起来一定很舒服,可是他从来都不让人抱它,因为大喜是这里唯一的一只野猫。
喜欢大喜不仅是因为他健硕身材好,更重要的是因为有一次,我看见一个小妹妹和大喜玩,她不懂得如何与猫玩,用力的拽大喜的尾巴,大喜张开嘴巴回过头就要咬那个小妹妹,小妹妹被吓哭了,老板跑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,有无受伤,小妹妹说;“大喜咬人。”但她没有受伤,也没有说自己拽了大喜的尾巴在先,我觉得大喜好委屈,它被戴上了项圈,还被关进了笼子里。
我很想安慰它,逗它开心。之后每次去撸猫我都会买猫罐头给大喜吃,用逗猫棒陪它玩,希望它开心,忘了曾经受过的委屈和伤害。
猫咪是最受欢迎的小动物之一。当它需要你时,会很深情,又超级的聪明,所以猫咪已经俘获了我的心。撸猫是网络流行词,就是对猫进行爱抚的行为,铲屎官们用撸体现对猫主子的爱。撸个猫解个乏,已经成为了我的向往生活。
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猫,因为他们非常可爱。我家有一只猫叫乐乐,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。我非常喜欢它。
乐乐长得特别可爱。它浑身雪白雪白的,像穿了一件白色的大袄。乐乐的耳朵尖尖的,呈三角形;圆圆的眼睛镶嵌在脸上,像两个闪闪发光的宝石。它的鼻子小小的,像一枚黑色的纽扣。
乐乐吃饭时可有趣啦!它吃饭的时候总是先用鼻子闻一闻,然后把食物叼出来,用爪子紧紧抓住,俯下身来再用舌头舔一舔,最后才开始吃饭。吃饭时总是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,好像在说:“主人,你给我的东西真好吃。”吃饱了以后,乐乐就会找一个暖和的地方美美地睡一觉。这时候它的肚子总会一起一伏的,有时还会发出打呼噜的声音,真是一首充满节奏感的音乐。
乐乐最喜欢玩纸团了。每次玩纸团时,它的爪子会来回去抓纸团。双眼总会紧紧地盯着纸团,时刻保持警惕,生怕纸团被人抢走喽。
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。我会永远陪着它。
“小白”来我们家三年了,我十分喜欢它,因为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生趣。
小白是一只可爱、温顺的小兔子。它的耳朵很长,可以听见很细微的声音。它的眼睛就像两颗黑珍珠一样,嵌在它那三角形的头上。它的小嘴旁边还长者六根白色的胡须,一吃什么东西,胡须就跟着动,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!因为它的身子是雪白的,所以我把它叫做“小白”。
有一天,我给小白喂了一根胡萝卜,它的小鼻子一动一动的,好像在闻食物的味道。确认了食物的位置后,它把小爪子一张,抱住了胡萝卜,一口一口地把它吃光了,眯着眼睛,舔舔胡须,前爪微微抬起,好像在说:“主人,你对我太好了,给我吃这么好吃的食物!”我看着它,把它放了出来,轻轻地摸着它。
小白平时很乖巧,但也有生气的时候。
有一天小白生了一窝小兔子,每一只都很可爱,我的心都被萌化了,抱起一只小兔来看。兔妈妈以为我要伤害它的孩子,马上朝我扑来。我吓了一跳,立即放下兔宝宝。它看见了,把这只小兔叼到它身边,教他们玩游戏,真是一位称职的妈妈。
我喜爱小白和它的孩子,它们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。
我家养了两只可爱的小鸡,一只是母鸡、一只是公鸡。
每次它们都会为了食物而打得两败俱伤。有一次,我给它们吃食物的时候,它们就在那里抢吃的,你不让我,我不让你,互相啄起了对方。我只好平均给它们吃食物,它们两个这才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。
它们两个可真是大吃货。来家里没几天就吃得胖乎乎的,笼子都快装不下它们两个了,只好买了一个更大的笼子。
它们两个其实也非常可爱。它们羽毛毛茸茸的,都很光滑。它们长大了也长了鸡冠。它们的鸡冠,红红的都好像一顶鲜艳的帽子,真的是在平时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子。
它们还在一起睡觉。有一次,我要睡觉了,就去看了一下小鸡。小鸡睡觉的时候,卷成了一个团子,像一个圆圆的月亮。
我喜欢我家小鸡,因为它们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。
狗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,乖巧,通人性,很讨人喜欢。狗的叫声不像猫的“喵喵”声那样有气无力,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,而是中气十足。它们颜色丰富,有灵敏的器官,生性活泼,如果你仔细观察,就会觉得非常有趣。
狗毛的颜色有很多种,但多以黑、黄、白为主。一般黑色的狗谨慎聪明,凶猛无比,适合看家护院;黄色的狗习惯漂泊流浪,自由自在,无忧无虑;白色的狗却温顺可爱,纯洁活泼,言听计从,适合当家庭宠物。
狗不仅颜色丰富,还有着灵敏的器官。它的'耳朵就像一个接收器一样敏锐,不管你在方圆一百米内的任何地方呼唤它,它都能朝你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。狗的嗅觉也很了不起,即使你把它丢在离家很远的地方,它也能找到你。像犬寻找主人的例子数不胜数。美国有一对夫妻曾把自己最心爱的牧羊犬弄丢了,但半年后,这条丢失的牧羊犬却靠着自己灵敏的嗅觉和四条了不起的腿,伤痕累累地出现在了主人面前。
睡眠是恢复体力,保持健康必不可少的休息方式。狗每天都需要14到15小时的睡眠,他们不是一次就睡足,而是分成几段。狗的智力大约是人的四分之一,如果经过良好的训练,他们将会非常优秀。
这就是我喜欢的狗,你呢?
我家有两条小金鱼,这两条小金鱼是爸爸在欧尚超市给我买的。有一条大的小金鱼是我弟弟的,有一条小金鱼是我的。
我的小金鱼头很小,身体很红,尾巴很长。我弟弟的小金鱼头很大,身体很胖,尾巴很宽。
它们俩很喜欢我给它们喂食,我喂食的时候,它们开
它们住在一个大鱼缸里,这个鱼缸很干净,这个大鱼缸好像一个大肚子。
我的这条小金鱼很活泼很勤劳。而我弟弟的小金鱼很懒惰,就像我弟弟一样。有一天,这两条小金鱼很不活泼,我这才想起来:好几天没给它们喂食了!我就匆匆忙忙拿鱼食,我差点摔倒。它们吃完鱼食,又变得很活泼很可爱了。
它每天都在鱼缸里玩,我好想让它自由,但是池塘里有很多大鱼。
我在买小鱼的时候,给它们照了照镜子。
我很喜欢小金鱼。
在我见过的动物中,我最喜欢在我老家的狗狗小黑了,它从我出生起就伴随着我。
它有一身乌黑油亮的毛,一个黑色的鼻子镶嵌在脸上。最有趣的是它的长尾巴,每当见到我时,它都会摇摇尾巴,好像在给我敬礼。
它不仅长相可爱,耳朵也灵!每当听到门口有丁点的动静,就会汪汪大叫;若是有人进来,它也随时保持警惕。我和哥哥每次出去玩,它都会尾随,保护我们的安全。
据说我家的小黑还经历过一次劫难,最后“起死回生”了。记得那天舅妈送我和哥哥去上学,它就跟着出来了。突然发现门口有个洒满毒药的火腿肠,嘴馋的小黑,一个箭步过去吞了下去,当场就口吐白沫,命悬一线。幸好外婆发现及时,用送去兽医站给它进行冲灌洗胃,拉回了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小黑。
小黑可是个看家小能手呢!夜里,大家都卸去一天的疲惫放松休息的时候,它总是精气神十足的盯着大门口,有了它的看护,我们家从没有丢过东西。
这就是我喜欢的小黑,既能看家护院又惹人喜爱!
图片说虎不是虎,但是比虎小,爱捉小老鼠,日夜很勤劳,你们知道他是谁吗?他就是我们家的宠物——咪咪
咪咪是一只可爱的小猫,一双明亮的眼睛,乌黑的毛发,灵敏的鼻子,他们平时最爱在地上滚来滚去,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似的。
一次爸爸出去买菜,让我在家照顾她,可她趁我写作业的时候,开始搞破坏,只听咚的一声,我赶紧跑到客厅,妈呀,妈妈最心爱的花盆碎了,这可怎么办,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团团转,可咪咪悠闲地在花盆里转了一圈又一圈,然后懒洋洋地躺在旁边好像在说:“小主人,看你等下怎么交代?”爸妈回来后火冒三丈,把我数落了一顿,还差点竹笋炒肉丝。
咪咪不仅淘气,还十分贪吃,每次我们准备开饭时,她总会摇着尾巴,屁颠屁颠地跟在我的后面。不断地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,甚至还跳到我的腿上跟我撒娇卖萌,只要你把吃的分她一点,她就立马对你俯首称臣,你让她往东,她就不敢往西……
这就是我家可爱,又贪吃淘气的咪咪,你喜欢吗?
“汪、汪、汪。”这是谁在叫呀?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——小狗在叫呀!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,又大又圆,而且颜色非常多,有蓝白相交的 ,有深蓝深蓝的 ,还有黒亮亮的等等。
狗,大家都喜欢,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。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,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。
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,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。那题目是《载入历史的狗》,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,主人不小心中了枪,死了,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,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。因为狗主人死了,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。一天,有个人走过来,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 。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 ,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,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。狗为主人报了仇,可因为过于激动,狗引发了脑溢血,也倒下了。
这多么感人呀!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,看到主人有危险,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,就算主人死了,它也忠于主人!
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——忠诚的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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